暑假將屆,請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,並落實各項校安應變措施及宣教,以維師生安全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715號函、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資料及本府112年6月9日府教特字第112022012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有效運作,本府訂有「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(幼兒園)校園安全防護具體應處作為實施計畫」,請各校據以配合辦理;另因應113年暑假將屆,請各校加強學生自我防護教育、完善警監系統建置、校園人車(門禁)管制、校園安全巡查規劃、警政聯繫合作及強化緊急應變能力、校區環境與設施管理等面向工作,落實校園安全自主管理檢核作業,以消弭校園死角及危安因子,以強化校園整體安全環境。
三、請各校依「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」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,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,守護學生校外活動安全。
四、倘發生緊急重大校安事件,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,對校安事件妥為因應,並於時限內完成校安通報作業,俾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情事,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,以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。